申请留学助学贷款一般有以下流程:
选择贷款银行和贷款产品
不同银行提供的留学贷款产品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如中国银行的出国留学外汇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 1-6 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在境外就读期间全部学费和生活费用的 80%;中信银行的留学贷款,贷款偿还方式根据贷款期限和担保方式确定,质押方式下贷款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等。可咨询多家银行,了解相关产品详情后进行选择。
满足贷款条件
- 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
- 借款人无违法乱纪行为,身体健康,具备诚实守信的品德。
- 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在出国留学前应具有贷款人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的直系亲属或配偶的,应具有贷款人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有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 借款人应持有拟留学人员的国外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
- 借款人须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抵押财产仅限于可设定抵押权利的房产;质押品仅限于国债、本行存单、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保证人应为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愿意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准备申请材料
-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有权机构出具的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拟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接受证明信及其他有效入学证明资料及有关必需费用证明,同时提供本人学历证明资料;包括已办妥拟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提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作为借款人的国内代理人,并提供其国内代理人的身份证、有关居住证明及通讯地址。
- 以财产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权属证明或质押物正本、单据和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必要时应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证明。
- 若担保人为法人,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担保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担保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审计的上年度和近期财产报表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如担保人为自然人,应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或财产证明等。
提交申请
- 向选定银行的指定网点或通过其官方网站、手机银行等渠道提交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详细说明贷款用途、金额、期限等信息,并提交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银行审核与评估
- 银行收到申请后,会对借款人的身份信息、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以及留学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与评估。
签订合同
- 如果申请通过审核,银行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具体条款。同时,根据需要,可能还会签订担保合同等相关附属合同。
办理担保手续
-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如为房产抵押,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为质押,需将质押物交付银行保管;如为第三方保证,保证人需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盖章。
贷款发放与资金使用
- 完成担保手续后,银行会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将贷款发放到指定账户。一般情况下,贷款会直接支付给留学学校或用于支付与留学相关的费用,如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还款
-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常见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按季还本付息等。在还款期间,要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和额外的费用。如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应及时向银行提供相关证明,以便申请继续享受贴息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