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落户批复函由上海市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并非个人撰写。其内容通常遵循特定格式与规范,涵盖必要信息,以下为你呈现一份可能的批复函模板示例,实际批复函会依据具体政策与审批情况调整:
关于 [申请人姓名]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上海的批复函
[申请人姓名]:
经审核,你提交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上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具体文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现批准你在本市落户。请你在收到本批复函之日起 [X] 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要求办理落户手续:
一、个人信息
- 姓名:[申请人姓名]
- 性别:[申请人性别]
- 出生日期:[具体年月日]
- 留学前户籍地址:[详细地址]
- 国外毕业院校:[院校名称]
- 国外毕业专业:[专业名称]
-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编号:[证书编号]
- 国内最高学历:[国内学历情况]
二、落户信息
- 落户地址:[具体落户地址,若为家庭户需精确到门牌号;若为集体户,需注明集体户地址及所属单位或人才中心等]
- 落户所属派出所:[派出所名称]
三、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 《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请携带本批复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 [指定公安部门地点] 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办理完成后,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本市入户登记:持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照片回执等),到落户地址所属派出所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入户登记手续,领取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 本批复函自出具之日起 [有效期时长] 内有效,请务必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需重新申请。
- 办理落户过程中,请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户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实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如有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一经查实,将取消落户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 落户完成后,请及时关注本人户籍信息变动情况,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市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人才服务机构。
特此批复。
上海市 [具体职能部门名称]
[批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