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留学生留北京主要有以下相关政策:
落户政策
- 申请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
- 留学时间不少于 1 年(不含假期)。
- 回国后需在北京就业或创业。
- 国外取得学位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在国内无住房。
- 申请流程:
- 准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签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住房证明等。
- 提交申请:将材料提交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审核材料: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出具《户口准迁证》。
- 办理户口迁移:凭《户口准迁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创业支持政策
- 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 申报条件: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 50% 以上;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特别是未来产业领域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 申报要求:留学人员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原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受理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办理人才引进。
-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
- 申报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出生日期不早于 1975 年 1 月 1 日,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2020 年 1 月 1 日后回国,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
- 申报要求:留学人员通过用人单位向注册地(纳税地)区级人才工作申报,如注册在留创园可直接向园区申报。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参加人力社保部评选。
此外,留学生在京购房、购车等,可享受优惠政策,如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购车指标优先等。在京就业,可享受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