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体制内放弃公派留学,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 提交申请:向所在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放弃公派留学的原因。如果是国家公派留学,还需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因病放弃留学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因家庭原因需提供相关证明等。
- 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公派出国留学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放弃条件。同意的,应在《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等还需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 基金委审核:相关单位同意后,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的,2 年内不得申请公派留学项目。
另外,如果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放弃公派留学的人员需退还已获得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