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 2025 年修订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山东省济宁市的具体规定,保留小学学籍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办理路径。以下是结合最新政策和地方执行细则的详细说明:
一、学籍保留的核心政策依据
- 全国统一原则
教育部明确实行 “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制度,但以下情况可保留学籍:
- 休学(因病或特殊原因需中断学业)
- 进入专门学校(如工读学校)
- 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的特殊教育学生
- 境外就读但需保留国内学籍的学生
- 地方执行细则
济宁市要求学籍变动需通过 “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 办理,转学、休学等手续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二、保留学籍的具体场景及操作流程
(一)休学保留学籍
适用场景:因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业。
流程与材料:
- 提交申请
- 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说明,向学校提交书面休学申请。
- 填写《山东省普通中小学休学、复学审批表》,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
- 审批备案
- 学校将材料提交至济宁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通过后在学籍系统中标记为 “休学” 状态。
- 休学期限原则上为 1 年,期满需复学或续办手续(需再次提交证明材料)。
- 复学衔接
- 休学期满前 1 周,家长持复学申请及康复证明(因病休学)到学校办理复学,原则上接续原年级就读。
(二)转学保留学籍(适用于借读或特殊情况)
适用场景: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需转学,但希望保留原校学籍。
流程与材料:
- 借读申请
- 家长向原学校提出借读申请,说明借读原因(如异地工作、随迁等)。
- 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父母工作证明等材料,学校审核后开具《借读证明》。
- 转入学校接收
- 借读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转学申请,原学校及双方教育局在 10 个工作日内核办。
- 原学校需备份电子学籍档案,并保留纸质档案复印件。
- 学籍状态管理
- 借读期间学籍仍保留在原学校,借读学校仅负责日常管理。
- 借读期满后,学生需返回原校或办理正式转学手续。
(三)特殊教育学生学籍保留
适用场景: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学生等。
流程与材料:
- 随班就读
- 持残疾证或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在学籍系统中标记为 “特殊教育学生”。
- 允许适度降级就读,需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
- 送教上门
- 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按法定年龄注册学籍,定期提供送教服务。
- 学籍档案由送教学校管理,每学期更新学习记录。
(四)境外就读保留学籍
适用场景:学生赴境外学习但需保留国内学籍。
流程与材料:
- 出境备案
- 家长持护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等材料向原学校提出申请。
- 学校将学籍档案转入济宁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在学籍系统中标记为 “出境就读”。
- 回国复学
- 凭境外学习证明、成绩单等材料向原学校申请复学,接续原学籍档案。
- 如原年级已满额,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学校。
三、关键注意事项
- 材料真实性
- 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将核查户籍、房产、医疗记录等信息。
- 伪造材料将被取消学籍保留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 时间节点
- 休学、转学申请需在学期结束前 1 个月提交,特殊情况可在学期中途办理(需教育局批准)。
- 复学申请需在休学期满前 1 周提交,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保留。
- 咨询与申诉
- 济宁市教育局基教科咨询电话:0537-2314365
- 对学籍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诉,15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典型案例参考
- 案例 1:学生因病休学 1 年,复学后因课程进度差异需降级。
- 学校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确认学习能力后允许降级,并更新学籍信息。
- 案例 2:家长因工作调动带子女赴北京借读,原校保留学籍。
- 家长提交借读申请及工作证明,原校审核后开具证明,北京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完成转接。
五、政策文件索引
- 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 明确休学、转学、境外就读的学籍处理规则。
-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 细化转学、休学的材料要求及办理时限。
- 《济宁市中小学学生学籍办理流程》
- 提供本地转学、休学的具体操作指南。
建议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场景,提前与学校教务处沟通,并通过 “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 跟踪办理进度。若需进一步指导,可直接联系济宁市教育局基教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