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保留学籍分为在校生和高校新生两种情况,具体流程如下:
在校生学籍保留流程
- 收到《入伍通知书》:在确定入伍后,从当地武装部领取《入伍通知书》。
- 填写申请表:部分学校有专门的《保留学籍申请表》,可从学校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获取并填写;也可使用全国统一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 提交材料:携带填好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的武装部、教务处或负责学籍管理的部门。
- 学校审核办理: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同时完成学籍保留手续。
高校新生入学资格保留流程
- 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入伍高校新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以及一寸照片2张,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若本人因故不能前往办理,可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
- 征兵办盖章并寄送:县级征兵办在完成本辖区所有新兵交接手续之后5日内(对之后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需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汇总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 学校确认并保留: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县级征兵办收到上述材料后,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在1周内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