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并非都能入户上海,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留学生才可以,具体如下:
学历及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 博士: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 硕士:境外硕士学历需满180天。
- 学士:境外学士学历需满720天。
- 进修、访问学者:境外学习至少满360天。
回国就业时间限制
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到上海工作,且在上海正常缴纳社保工作期间时间不超过24个月。
社保缴纳要求
- 直接落户:毕业于TOP50境外院校的留学生以及高水平大学博士留学生,可直接落户(过试用期),对社保基数和社保缴纳时长没有要求。
- 6个月社保不限基数:毕业于TOP51-100境外院校的留学生;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国外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在“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工作的留学生,缴纳满6个月社保即可申请落户上海,无社保基数要求。
- 6个月1倍社保基数:包括国(境)外非高水平大学博士;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国(境)外硕士;非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国(境)外本科+国(境)外硕士;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进修人员、访问学者。这类留学生需按照1倍基数缴纳半年社保。
- 12个月1.5倍社保基数:包括国(境)外非高水平本科;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境)外非高水平硕士;国内专科+转学分到国(境)外本科+国(境)外硕士;HND项目本科+国(境)外硕士;国内非全日制本科+国(境)外硕士;国(境)外本科未满720天+国(境)外硕士。
其他要求
- 学历需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 在留学期间境内没有社保缴纳记录。
-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 无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进入失信名单。
- 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社保、个税缴纳单位三者一致,合同有效期2年以上,申报之日起,合同有效期剩余3个月以上。
- 入职公司在上海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至少有2名员工缴纳社保,公司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