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二本留学常见的均分计算方法有算术平均分、加权平均分和平均学分绩点(GPA),具体如下 :
算术平均分
定义 :所有学科成绩的平均数,与学分无关。
计算公式 :算术平均分 = 各科分数之和 / 总科目数。
举例 :假设一个学生本学期有 5 门课程,成绩分别为 85 分、90 分、88 分、75 分、92 分,那么该学生的算术平均分 =(85+90+88+75+92)/5=86 分。
加权平均分
定义 :用各学科成绩分别乘以相应的学分,相加后除以总学分数得到的平均分,以学分为导向,学分高低决定这门课成绩所占比重。
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分 =(A 科目的成绩 ×A 科目的学分 + B 科目的成绩 ×B 科目的学分 +……)/ 总学分。
举例 :例如 A 课程 4 个学分,成绩 92 分;B 课程 3 个学分,成绩 83 分;C 课程 2 个学分,成绩 98 分。加权平均分 =(92×4+83×3+98×2)/(4+3+2)≈89.7 分。
平均学分绩点(GPA)
定义 :结合学分和绩点来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数量,通常基于 4 分制或 5 分制,绩点根据学生在每个科目中获得的等级来计算。
计算公式 :将每门课程的学分乘以绩点,然后将所有课程的绩点相加,最后除以总学分。不同学校对于成绩与绩点的换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常见的有:绩点 = 分数 / 10-5,学分绩点 = 学分 × 绩点 = 学分 ×(分数 / 10-5)(90 分以上按 90 分计算)。
举例 :若 A 课程 4 个学分,成绩 92 分(相当于 4.0 绩点);B 课程 3 个学分,成绩 83 分(相当于 3.0 绩点);C 课程 2 个学分,成绩 98 分(相当于 4.0 绩点)。GPA=(4×4.0+3×3.0+2×4.0)/(4+3+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