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留学生的犯罪嫌疑人落网后,一般会经历以下处理流程 :
侦查阶段
拘留与讯问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 24 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以初步了解案件情况,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等信息。
证据收集 :公安机关会全面收集证据,包括询问案件相关的证人,了解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具体情况;深入讯问犯罪嫌疑人,深挖其作案的手段、动机、过程、涉及金额等;对诈骗案件中涉及的资金流向进行细致追踪,查明资金的去向和用途;收集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书证,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合同文件等;还可能会进行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工作,以获取更多证据。
逮捕申请 :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会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审查起诉阶段
案件移送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核实 :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进行细致核实,判断证据是否符合起诉标准,是否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其供述和辩解,了解其认罪态度等情况;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了解双方的诉求和观点。
补充侦查 :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证据存在不足或问题,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进一步完善证据链条,确保案件质量。
审判阶段
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辩论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
作出判决 :法院会依据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明确判定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如果有罪,应判处何种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同时可能会判决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所得财物,以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