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落户时医保要求通常并不高,但在不同城市会有不同的具体政策,以下以北京、上海为例进行介绍:
- 上海
- 留学期间:留学期间不能以任何形式缴纳国内社保及医保,若存在缴纳情况可能导致落户申请被退回。
- 回国工作后:毕业回国2年之内来上海工作,与在上海注册、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有效不少于2年的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上海社保。对医保本身没有单独的特殊高要求,只要随社保正常缴纳即可,主要是要满足社保缴纳基数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如分为直接落户、6个月不限社保基数、6个月1倍社保基数、12个月1.5倍社保基数这几种类型。
- 北京
- 留学期间:通常要求留学期间不能有国内社保和医保缴纳记录,保持留学身份的纯粹性。
- 回国工作后:需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学历学位认证,与在京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社保和医保等。一般要求在京连续缴纳一定时长的社保和医保,比如连续缴纳6个月或12个月等,具体时长可能根据不同政策和情况有所调整。
总体来说,从国家层面的医保政策角度来看,对留学人员医保有以下规定:
- 参保资格:具有我国户籍,未在国内稳定就业的居民,均可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也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 断缴影响:从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