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发性结核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和治愈后通常是可以留学的。但如果处于发病期,有明显症状和传染性,一般不能留学。具体情况如下:
病情治愈或稳定
- 从医学角度:继发性肺结核如果经过规范的抗结核治疗,完成规定疗程,体内的结核分枝杆菌被清除,胸部X光或CT等影像学检查显示肺部病灶明显吸收、钙化,痰涂片和痰培养等检查结果连续多次为阴性,证明没有结核分枝杆菌排出,不具有传染性,身体状况也基本恢复正常,从医学角度来说是可以耐受留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的。
- 从留学政策角度:大多数国家对于已经治愈的继发性肺结核患者是允许留学的。比如英国规定,自2013年12月31日起,申请赴英期限超过6个月的个人均需要在入境英国之前,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提前进行检测,以证明未感染肺结核。如果之前感染过肺结核或其他肺部疾病,需要提交之前筛查的相关证明,如果可能,也请提交之前的诊断报告和X光检测报告。美国规定,在前往美国留学、工作或长期居住前必须接受肺结核检查,肺部有病变的人员如果检测结果为阴性,可以顺利入境。
病情未得到控制
- 从医学角度:如果继发性肺结核患者还处于治疗初期,病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仍有咳嗽、咳痰、发热、盗汗等症状,痰中还能检测出结核分枝杆菌,具有较强的传染性,身体也比较虚弱,此时留学可能会导致病情加重,而且还可能会将疾病传播给他人,对自身健康和他人健康都存在较大风险。
- 从留学政策角度:出于对公共卫生安全的考虑,绝大多数国家都不会允许处于传染期的肺结核患者入境留学。比如日本对结核病的检查比较严格,若结核性胸膜炎治疗不彻底,或者合并有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影响留学。